遮掩,那叫一個得意。
陳昇瞥了他一眼,笑尼瑪!也不怕把屁眼子崩開!
他深吸一口氣,在同學們複雜的目光中,鎮定地走上講台。
拿起那張紙一看,頓時心頭一陣惡寒。
這他媽真是自己寫的?
「看到的第一眼,我就深深被你迷住了,你的眼睛像星星,你的嘴像櫻桃,讓我情不自禁想親一下。
你的鼻子像剛長出來的小胡蘿蔔,我想刮一下你的鼻子,告訴你你有多可愛。
最讓我喜歡的,是你的屁股,圓圓的,像十五的月亮那樣圓,讓我情不自禁」
情書事件不堪回首,早被他刻意遺忘,假裝沒發生。
如果不是此刻看到,他是真記不起來了。
自己當年是在一種什麼樣的精神狀態下,才會寫出如此直白表達癖好的「情書」?
其實,他內心明白是怎麼回事,只是不敢承認。
當年有點叛逆,想着快畢業了,半表白半惡搞地寫了所謂情書。
以為校花看到後會氣個半死,然後羞怒撕掉,卻沒料到事態走向會是那樣!
假如真的念出來,毫無疑問,依舊會走歷史老路。
就算他32年功力,臉皮厚到不怕社死,但依然會連累爸媽。
「念啊!」劉翠霞用指關節敲了敲講台。
每天早上六點更三章,雷打不動,鎮屍符也不行,我說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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